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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王公子怎么了,家境富足,没错是有些贪玩,但是男人没成家之前都是这样的,等成了家,有了温柔的妻子,可爱的孩子,自然会安分下来,老老实实地过日子。你自己还不是一样,没成婚之前,游逛市井,打架斗殴的事情也没少干。”韦氏嘴皮子利索,一一地反驳王舜。

  王舜笨拙,只觉得妻子说得有道理,自己也是成家之后才安分下来的,“你说的也有道理。”

  韦氏把手放在肚子上轻轻抚摸,柔声道:“夫君,咱们又有孩子了。”

  王舜惊喜,“真的吗,太好了,延寿已经三岁了,是时候给他添个小兄弟了。”

  韦氏道:“可我觉得应该是个女孩儿,我怀着这个的感觉与当时怀真真的时候一模一样。”

  王舜乐呵呵的,“女儿好,贴心的小棉袄,我都喜欢。”

  “可是,”韦氏蹙眉起来,泫然欲哭,“有她姑姑在,她又能找到什么好的婚事呢,唉,她真真姐姐已经够苦了,这又是个苦命的,我生她下来也是害了她。”

  “别哭,你怀着孩子不能哭,”王舜手忙脚乱地给韦氏擦拭眼泪,“妹妹也不一定就是留在家里了,我们慢慢地给她相看人家,总会遇到合适的。”此刻,他整颗心都扑到了韦氏与即将到来的孩子身上。

  韦氏趁机说:“我闺中好友阿郑之前也给我说了一人了,年纪略微比妹妹大七八岁,官身,在羽林卫任职,羽林卫可是当今陛下的近卫军,随时保护陛下安危的,可谓是大有前途,而且家里无父无母,妹妹嫁过去也不需要伺候公婆,舒服得很。”

  王舜虽然耳根软,为人又老实,但是不傻,马上问道;“既然条件这么好,怎么还没有成亲?”

  韦氏解释道:“他是鳏夫,前三任妻子都已经去世了,与妹妹正好是半斤八两,谁也不嫌弃谁。”

  王舜犹疑,“这人确实靠谱?”

  “绝对靠谱,他是阿郑的亲弟弟,我小时候还见过,是个不错的人。”韦氏信誓旦旦说。

  王舜道:“那我把这事告诉父亲去,让父亲做主。”

  “慢着,咱们妹妹眼光太高,估计听说人家死了三任老婆,就直接给拒绝了,咱们等想个法子。父亲后日去上林苑见驾,咱们趁着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把婚事定下来,等他回来,木已成舟,我们再好言相劝,父亲必定会顺水推舟的。”韦氏献计。

  “连妹妹与父亲都瞒着,这不太好吧?”

  “好,那你说,依照妹妹的性子,这次能不能成?”韦氏反问道。

  王舜不吭声了。

  韦氏把帕子一甩,垂头摸着肚子,懒懒道:“我劳心劳肺做这些都是为了谁?算了,不操这个心了,随便你们怎么办吧,只是可怜我苦命的孩儿。”

  王舜听不得她说这话,连忙揽住她,“别生气,都听你的。”

  韦氏转怒为喜,心里总算舒坦些了,这个男人虽然没本事,但是搓圆捏扁任由自己,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。

  “娘,要喝水!”床上的小女孩揉着眼睛坐起来。

  “哎呦,真真醒了呀,你爹爹也在呢,夫君,你给真真喂点水喝。”韦氏吩咐道。

  王舜倒了一杯温热的茶水,缓缓地喂女儿喝下,真真靠在父亲的怀里,天真地问:“什么是鳏夫呀?”她睡得模模糊糊,隐约听到爹娘在商议着什么事情。

  韦氏道:“小孩子不需要知道这些,厨房里还温着桂花糖酥酪,我让小秋带你去吃,好不好?”

  “好。”听说有吃的东西,小女孩立刻把鳏夫什么的统统抛在脑后。

  小秋过来牵着小小姐出去了。王舜笑道:“真真就像个小猪罗,一听说有吃的什么都忘了。”

  韦氏白了他一眼,“哪有人这么说自己女儿的,能吃能睡是福。”

  ☆、第 3 章(捉虫)

  采青出去转了一圈,回来对王沅说:“守门的老董头说老爷又带了一只大公鸡回来,是个什么常胜大将军。”

  王沅笑,“哪回不说是长胜将军来着,结果拿出去跟人家斗,就没几次胜利的,让我说还是薅了毛,让厨子做个香喷喷的鸡公煲,祭五脏府才实在。”

  炖鸡的事情王沅不是没干过的,早些年的时候,王奉光爱鸡成痴,王家最多曾养过上百只鸡,每天早上打鸣山响,王奉光舍不得委屈他那些鸡关在笼子里,于是院子里鸡屎遍地。王沅伙同二哥偷偷将王奉光最宠爱的那只鸡给抓了,添上香菇、大料,做成一锅鸡公煲,兄妹两吃了个肚儿圆。

  王奉光丢了爱鸡,心疼的跟什么似的,后来从厨子口里知道是儿子女儿捣鬼,只能把这事轻轻放了过去,至此,家里就不再养那么多鸡了。

  想起往事,主仆二人笑开了怀,王沅促狭道:“走,我们向父亲请安去,顺便见见那只常胜大将军!”

  王家虽已败落,但是所居住的三进大宅是祖宗留下来的,在长陵邑算是比较气派的住宅了。家中人口少,韦氏精明,请示过公爹后,把第三进院子封闭起来,另外开了一扇门,然后租出去,每年还能得不少租金。王奉光居住的明德堂位于大宅的中轴线上,王沅所居住的东院离着近,很快就到了明德堂的门口,耳边响起熟悉的鸡鸣声,高亢有力。

  天井里放置着一个长宽两尺的大笼子,一只金红色羽毛大红冠的大公鸡神气活现地仰着脖子打鸣,黑色的尾羽高高翘着。王奉光手捧着小米,正在给大公鸡喂食。那常胜大将军骄傲地撇过头,似乎很不屑他手里的小米。

  “咳咳,”王沅使劲咳嗽一声,王奉光这才发现女儿,放下小米,道:“女儿,爹这次可买到了一只好鸡,你看这羽毛多油亮多有光泽,两只腿也有力气,翅膀扇起来能飞十米高呢!”

  王沅似笑非笑盯着大公鸡瞧,王奉光身上一寒,忙吩咐人把他的鸡放到别处去,然后对女儿说:“乖闺女,如今爹爹已经很少买鸡,这次好不容易才看上这只,你可不能给我炖了啊。”

  “哎呀,爹你放心,女儿肯定不会给您炖了的。”王沅心里好笑,看来王奉光还没有摆脱她炖鸡的阴影。

  父女两进了屋里,王沅道:“您明天出发去上林苑面君,此去有好几天,女儿特地过来看看您的行装整理好了没。”

  王母过世后,王奉光一直都没有续弦,家里也没有妾室,只有一个老仆照顾他的生活起居,韦氏是儿媳妇,有些事情不好插手,王沅这个做女儿偶尔替老父拾掇。她察看了一遍行装,增添了一些必需品,才放下心来。

  王奉光坐在椅子上喝茶,看着女儿忙活,道:“不用那么紧张,随便带两身衣服就够了。”

  “那可不行,虽然说您与陛下早就结识,但是如今的陛下可不是当初那个游荡民间的落魄小子了,君前失仪可是大罪。”

  王奉光搁下茶杯,重重地叹了一口气,“说实话,如果不是陛下召见,我根本就不想去。”

  他依靠祖荫,生活无忧,斗鸡走马,万事都不放在心上,然后这辈子唯有两件遗憾事,一是女儿婚事坎坷,连丧三任未婚夫,命硬尅夫的名声传出去,这辈子恐怕很难嫁个好人家了。二是因为邻居余家,出身狱卒的余文汉,中年得志,女儿成了皇后,飞黄成达了国丈。王奉光年轻的时候与余文汉有些龃龉,如此,他高高在上,成了长安城炙手可热的新晋权贵,自己拍马都赶不上人家了。

  王沅知道他的心病,更了解自己的父亲就是一个老顽童,有些担忧,“爹,余家现在是皇亲国戚,您可千万要收敛脾气,万不可与余家人发生冲突。”

  王奉光闷闷地说:“他余文汉还没有因为皇后女儿封侯呢,神气什么!”